急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7:57:47
请各位懂法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两夫妻,有一个一岁的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男方有固定收入,但是常年在外,如果孩子由他抚养只能送到乡下给爷爷奶奶或者找保姆。女方没有固定工作,从怀孕起也没有出去工作,孩子出生到一岁都是女方在抚养。现在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女方还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财产问题没有争议,关键就是女儿的抚养权,因为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所以孩子的生活费也就没有商议。请各位业内人士帮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婚姻法》规定,孩子在2岁之内都算是哺乳期,女方可以以孩子还要哺乳期,争取得到孩子,除此之外,孩子在哺乳期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同意。
父母健在的时候,父母才是孩子的监护人,爷爷奶奶或者找保姆都代替不了,孩子的父亲常年在内,说明给不了一个安定环境孩子成长,没有很好地行使监护权,女方可以以此为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胜算比男方大。
无论孩子归谁所有,另一方都要给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你无上述情形,孩子的抚养权为你所有,除非你放弃.

我稍微懂点这方便的知识
女方没有固定的工作 和收入 孩子应该判给男方 你可以找个工作先工作有固定的收入

那都没用的 法官是根据双方的收入工作对孩子的未来考虑的
建议你找个律师事务所问一下这方面的就花几十块钱吧
这上具体跟你说了你也看不懂说也说不太明白的

看来你不找工作再离是不可能给你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