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产品适合电子商务概论 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05:48

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当一个分析框架有商业模型分类作为支持时,它才会更有价值。商业模型可以为在电子商务中使用这些框架提供坚实的基础。在分析商业模型时,理解电子商务的“产品概念”非常重要。人们无法在一个连产品概念都没有建立的市场上去建立理论并解释其中的经济关系。目前很多关于电子商务的研究都是建立在现实的案例上面。当然,每一种商业模型都可以成为电子市场的分析基础。但是,不断变化的互联网环境给研究人员解释和预测那些尚无定论的东西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我们应该着重研究那些相对稳定的要素和关系。

  电子商务的产品概念

  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产品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出售,但是,在电子商务中已能出售的产品和将要出售的产品是绝对不同的。我们假设在电子商务中的核心产品概念应该是“数字产品”。所谓数字产品是指在电子商务的每个商业模型中交易的东西。数字产品一般分为三类:(1)信息和娱乐产品;(2)象征、符号和概念;(3)过程和服务。这种分类表明产品服务也应包含在数字产品这个概念中。也就是说,数字产品基于互联网商业化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的传统产品。我们要将电子商务的框架扩展到传统交易,在这一过程中,产品包含的信息内容是理解的关键。但数字产品的应用是有限的,因此,数字产品只能有有限的含义。

  产品特征中的信息内容是将数字产品概念扩展到传统产品的一座桥梁。既然信息内容可以是产品数字化的体现,传统产品包括的信息内容就可以被解释为产品的数字特征。虽然那些生产过程完全依赖于互联网的数字产品是进行研究的最理想的对象,但通过这样的扩展,那些生产过程部分依赖于互联网的产品也可以在框架中得到解释。

  数字产品。如果从商品入手来分析产品特征,并加入“数字扩展产品”的概念,我们会发现,在电子商务中,不能将商品和它的服务截然分开。数字产品的详细特征可以作为计算其数字化程度的标准。数字产品质量的描述应该包含5个方面:(1)可描述性,(2)可变化性,(3)各组成成分的可分和可综合性,(4)传递的有效性,(5)空间占用的有效性。

  可描述性指对数字产品有什么样的外观,它可以用多媒体形式加以体现。可变化性反映产品格式和形式可变化的程度。组成成分可分性描述数字产品可分解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