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或者律师请来帮忙,关于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00:33
我有一个朋友通过中介买了一个房子首付24万元,当时是他女朋友自己看的就定下了,事后两人去签协议书时,女方签了她的名字,男方当时付了10万元回去后女方说让男方交首付的钱(10万)房子产权写的女方的名字南方家人认为不妥就和女方家协商房子的产权写男方的名字,双方出现分歧,女方提出房子不买了,跟男方分手,协议给男方,男方也同意和女方分手(男方和女方没有登记)男方在给女方打电话女方不接电话,不给协议书,男方家人要买下这套房子,急问此事,谢谢帮忙。

广东胡律师:

如果协议书上是女方签的字话,那你朋友的交易人就是女方,如果女方不履行协议的话,你的朋友是可以去法院起诉女方的。

该购房协议由女方签订则由女方履行,男方首付款可以债权人向女方索取.未果可诉至法院.如女方和出卖人愿意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则无争议.

协议以女方签的,就意味着这钱是女方交的。

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出怪事|——
集体土地在租赁期间农民不知情变为国有土地
坚守全国耕地18亿亩红线,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务院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然而,一些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瞒上欺下大肆转变土地性质及用途的事件时有发生。
近日本报接到中牟县城关镇小潘庄群众投诉,称该村原几百亩集体所有耕地分别于1997年、2000年、2001年租赁给河南电力学校、中牟县新城区中学、中牟县眼科研究所,租赁期限分别为20年、50年。2009年4月份,中牟县新城区中学将部分教职工辞退后得知,该校以46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郑州电力学校,村干群得知此消息后立即行动起来,找校方提出质问,校方并不承认卖给郑州电力学校,只是说参股联合办学,直至村民将该校门用建筑垃圾堵塞后,校方及村组干部到城关镇政府调解处理此事件时,校方的彭校长一怒之下说出了这一句话:“土地所有权属于我,因我办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此言彭校长一出口,镇领导及村组干部都很惊讶,这些全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镇村两级干部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怎么就变成国有土地呢?之后镇领导促使村干部赶快到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调取档案查阅,结果不但新城区中学这一宗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其他几宗也全部变为国有土地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引起本报高度重视,速派记者赴当地展开调查采访。
2009年8月13日,记者一行4人驱车由京赴该县进行采访,下午三点一刻来到中牟县委宣传新闻科报到登记后,新闻科朱科长对我们的采访表示非常支持,可朱科长突然又说:“实在对不起,现在县委政府及各局的领导都在黄河滩区接受上级政府指示,在本月15日前将黄河滩区影响防汛的黏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国土局领导都在黄河滩区采访不成了。”之后朱科长只能将国土局陈局长的电话留给我们,让我们择日再来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