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治安管理费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52:16
海南省琼海市城北派出所,近几个月向辖区内各废品收购点收取治安管理费。收取金额从100元/月至500元/月不等。由一名警察带队,几名协警跟随,到各收购点收取。有不交者便加言语恐吓。在琼海收废品的多为外地人,为求安定不得不选择妥协。他们收费时给的发票是《海南省服务业定额发票》,面额为50元每张。不知此类收费是否合法?若不合法该到哪里投诉?

你好朋友。海南省琼海市城北派出所进行收费的行为为违法行为。你可以向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进行投诉或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起检察建议。
也可以以公安局为被申请人向同级人民政府或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愿你顺利解决。

不合法,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监察部门投诉。

治安管理费是可以的收取的,这是根据特种行业管理办法来进行的,只是按规定这一类的无证收废品场所都是应该取抵的.

国家好像没有规定,但是不知道你们海南规定了没有,不过这样是不应该的,废品收购站是属于社区管理警察是没有权利收费的。你还是到当地派出所或监督部门询问一下。

治安费早就成历史了,这些警察胆子太大了,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反映,或者直接向检察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