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费的问题,这样合法吗?请各位给意见,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0:45:49
我这边是一家网络公司,现在办公所在的地方原先规划是民用房,但是现在办公室也比较多。去年我们的物业管理费是1元/平方米,现在却要我们交2元/平方米。物业公司给我们的解释是:这样的价格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签定合同的,但我们毫不知情。我们该怎么做?请给为给意见,谢谢!

楼主其实说一个现在比较普遍的问题,也就是"业主委员会"代替了业主的问题."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代理执行机构,并没有决定权.物业管理费的调整应该召开业主大会或者征的2/3以上业主同意放可.显然业主委员会越权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其实这种权利是无效的.你现在可以去找业主委员会,让他们给出一个2元/平方的合法的理由,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可能要为此去承担责任了.如果业主委员会真的能够拿出证据或者有合法的理由,那么你可能就要按照这个标准来交了.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前没有履行向业主告知业务,你可以因此主张这个合同对你无效。

那就让他们给业主委员会去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