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2:24:42
我爸爸在9月30日晚上6点多发生的事故,哪天下中雨,一翻斗车在路上突然没有油停车了,我爸爸随后就撞在了翻斗车后边,翻斗车正好轧在了白线上,也算违章吧。而且当时他停车并没有开车尾灯。而且没有证据能证明我父亲酒后驾车,我父亲自己也说没喝,当时送到医院流血过多属于昏迷,所以我没有同意验血。我爸爸现在在医院开颅手术了,花了快4万了,还没能出院呢,那方把人送医院后再就没见着人,我去了交警队,事故科出现场的的科员说属于追尾,我们占60%-90%的责任。请问这样合理吗?
现在还没有认定呢,因为我还没有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呢!希望懂的朋友能给出我具体的法律条文

1.行政复议的时效是60天,行政诉讼时效是15天
2.压线行驶这一点主要是在处理抢道问题上
3.灯光不全属于次要责任范围 不能把这一点作为主要责任的依据
4.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是追尾状况 酒后驾驶属于加重责任 但不等于没有酒后驾车就可以减轻责任
5.基本上负有主要责任这一点是没有太大问题 假如说认定是全责那么确实是不合适额。

建议先进行行政复议,这里有个原则 就是法院不改变行政决定或行政裁决的原则 也就是说 法院只对处理结果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偏轻或者偏重 法院一般不做改判 比如 只审查主要责任这一点是否认定合法 主要责任占百分之多少依然依据交通队的决定 所以 贸然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合适的

基本合理,主责逃不掉的。你签不签字不重要,反正30个工作日就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不出认定书,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要多收点停车费。

已经认定就没着了。如果你不同意,可以15天内还是30天内可以起诉复议的。给你的单子上面会有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