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房屋抵押?问题复杂,请高手讲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41:31
甲方将其拥有的一房产A抵押给乙方,作为《经销协议书》项下债务的担保,并同意乙方为第一抵押权人执管《房地产证》。
如今“甲”成功授权其儿子“丙”买卖房产A,丙欲拿回《房地产证》并出售房产A。该怎么办?
听说要先撤销 抵押合同,若是,该怎样撤销,而又不影响《经销协议书》呢?
因为《经销协议书》关系到甲 乙两方的贸易合作。

A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是无权出售的。
只有该房产中止作为《经销协议书》项下债务的担保,经乙方签章以后,才能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抵押和撤销抵押都是双方履行约定的经济行为,合同双方的权益都依法受保护,没有也不可能既撤销抵押同时而又不影响《经销协议书》!

先要搞清楚,所谓的抵押是否抵押登记了,如果没有进行抵押登记,仅凭乙方拿着房产证是不会有多大影响的。

根据《担保法》、《物权法》相关规定,只要抵押登记了的物权,才可以对抗第三方;如果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可以声明挂失房产证,重新办理就可以。
因为无论是经销、个人借款等经济行为,发生房产抵押、土地抵押类似情况,建议进行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