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一起打,还是分开来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10:03
我父亲于2009年8月26日零晨在某公司(当时是他们上班时间)被多名酗酒保安打成重伤(司法鉴定),我们是他们里面的购买商(就是客户)!当是报案,后来鉴定出来5天才立案,,咨询了几个律师,都说“先刑后民”现在公安机关逮捕了一个人,(3个人),公按叫我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咨询了几个律师,问我们是单独打民事经济赔偿还是一起!有的说看我们,我想问一下,相对来说怎样好呢,说明理由!谢谢!
请问如果我要单独民事经济赔偿,精神费,是犯罪人给,还是公司付,哪个付的成分多些!应该公司是很有钱的!而犯罪人是小保安而已!一般说来对我父亲造成重伤这种情况,精神费能赔多少!

一起打方便,省事省力,分开打可以多要一笔精神损害赔偿,多一点钱,你自己看者办吧
当然可以,保安是被雇佣的,所以公司对雇员应当承担责任,但是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并列为共同被告
既然是共同被告,就是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本身就是两个程序,最好找两个律师,做到发挥各自的优势!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最好是刑事附带民事,好打。

刑事附带民事吧。不然走程序很麻烦。

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