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21:59
我家是做豆制品的07年10月8号受伤当天经过是这样的早上9点钟我在屋里发现争吵声音越来越大于是我看了一下原来是隔壁的老头他说话非常难听几次上门挑衅都没理他,他说我家的水管破裂臭水跑了出来,当时吹胡子瞪眼的非常嚣张,于是我和他理论声音越吵越大这时他家儿子跑了出来,他儿子有点不正常他也经常用这套吓唬人想讹我的意思上前就抓伤了我,我就封住他的领口他自己倒在地上想讹我就在这时候他父亲从后面抓住我的头发用脚使劲一揣我的腿断了二结,他们父子还在不停用脚揣我我大叫了一声当时非常的疼我当时半昏迷状态,请问我要怎样捍卫我的合法权利`????
我已做伤残鉴定为十级,医疗费1万元,如果对方进行赔偿赔我多少才算合理呢,现在已到法院如果他赔偿我二万元你们觉得合理吗请立即回复,,,谢谢

1、如果你的伤情鉴定达到轻伤或是轻伤以上,对方才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达不到轻伤,只能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如果构成刑事,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有公诉机关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就你讲得来说,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责任了。你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在你所在的医院开出证明,然后公诉机关会让你到法医那鉴定伤情,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