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东西的丢了,可以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44:36
如果事后知道是他诚心支开你,并偷走你的东西。没有当面的证据,但是有细节证明他在说谎,可以要求他没有保管好物品予以赔偿吗?

如果是盗窃,就要有严格的证据来证明,否则光靠细节处理不了对方的。
而我国现行民法对于保管物丢失的问题,规定得比较详细,如果保管方向委托方收取了保管费,那么发生保管物丢失,保管方就要向委托方赔偿损失;如果保管方没有向委托方收取保管费,那么除非保管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才向委托方赔偿损失。同样,这里的故意和上面的盗窃一样,需要有证据来证明才行。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你得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对方是在履行保管义务!

你可以先报案,如果警方排除不是他偷的,而是他报管不擅,可以要求他赔偿实际损失,如果你不能证明你的实际损失,以法院认定数额为准

可以协商解决,关于赔偿数额,有发票的,作为参考,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写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保管合同关系(书面的保管合同,或口头的约定)、保管物品的价值(合同约定的价值、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