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三个以上的人说看见你打人了,公安机关就可以认定你打人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4:41:58
我去找前夫,与前夫的女朋友发生了争吵,我吵不过她,我就走,然后她就来追打我,没打到我,我也没碰到她,我就跑了,事后她就到公安局告我,说我打她.接着,公安局的通知我,我就到公安局,我要求对方当时去检查,可是公安局的公作人员说不许我见对方.叫我回家,过了两星期,又通知我,说我殴打他人,要我赔医药费,还要对我进行刑事处罚.结果我赔了好多钱.我想不通 ,我是被她追打,幸好没打到,我没碰到她,为什么硬说我打她呢?为什么不许当面去检查呢?

楼主,你是女的吧!我可以告诉你,你可能被你前夫和她女朋友利用你不懂公安机关的程序给骗了。我就是警察,我可以告诉你,
1、你可以去找公安机关,要求他们出具对你殴打他人行为的一个最终结论和处理意见,记住,这是公安机关的义务,他们必须拿个你,否则就是程序违法,你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2、你反问他们你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如果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那么为什么你没有看见对方的伤病证明,按照法律规定,要算你违法,必须有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必须要向你送达受害人的伤病情况,如果你没有看见这些,恭喜你可以讨个公道了!如果你们之间是调解,那也要有治安调解协议书,你要签字认可才赔对方钱。
3、如果是刑事处罚,要有对方的伤情鉴定,鉴定为轻伤以上才够得上刑事责任,对方可能是吓你,让你赔钱。
顺便说一句,你前夫在公安机关可能有熟人。三个人看见你打人了,就足以认定,但决定性的依据是医院出具伤情证明,和伤情照片等。

我同学是学法律的,我以前好像听她说过如果有三个彼此没有关系的人指证你就可以说明你有罪……不过LZ别担心,我相信警方可以查出真相的,还可以告她损坏你名誉和诬告

让他们出示相关检查报告和法医鉴定结果。

你前夫明显公安局里面有人,就是明摆着欺负你!社会如此,你又能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