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4年以别人的名义购买了一处回迁房合法吗?现在人家要收回次房我该怎莫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37:10
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04年买的回迁房,到现在五年了,应该都出房产证了,那要看你现在是否有没有房产证啦,或者没有证,但有迁拆协议等文件并且经过了和原业主办理的公证过户手续给你的所谓“别人的名义”,还要有你付款的证明,例如交房款给对方,对方写的收据给你啊等等,有房照或者有公证书,有这些“别人的”就是合法的业主了。

现在人家要收回这房子,如果没有上面的手续,完全是可以向你收回的,你觉得不可以那就要打官司互相提证据了。

所有的这些,都是你的“别人的名义”和回迁房的原业主产生的纠纷,和你是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的。

如果你是出资房,就是当时钱是你出的,可房产证上是用了“别人的”名字,那就是“别人的”和原回迁房的业主打完官司,再到你和这个“别人”来办理关于产权的问题了。

如果这个“别人的”和你不分彼此,那你们就没这冲突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