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汉语言文学公共课(专科)的考试科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8:04:56
以前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科,现在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门课程。我已经通过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的考试。我想问我还用不用参加别的公开科的考试了。
如果不用的话,我办毕业证的时候会不会有问题。本来一共是13门,现在变成12门了,学分也可能不够。
补充:这有一个教育部的通知,大家看看.然后再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含专科、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仅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3706,2学分)的考试。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3707,4学分)的考试。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像你这样已经考过几门旧的公共课的,一般都会出台一个抵科目的政策,就是用过得的旧科目,替换新的科目,但是你三门公共课只过了两门,还是要再考一门的,否则你不能毕业.

但你具体要再考哪一门,要去你的省自考办查询,我不太清楚,非官方的消息你也不要太相信,还是去查查的好.

希望可以帮助你!

在没有取得毕业证之前,修改后的课程一定要考.

不一定,你的情况或许能顶替,但是因为你没有通过思想道德因此,有的地方你的情况是必须所有公共课重新考

你只要再考个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就可以了。 至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的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中的任何一门来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