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4:23:56
我公积金一个月600,就是自己承担300单位承担300,想在沈阳贷款买房的事情,我没有任何经验也不懂政策,不要商贷,能贷多少钱?

您好,按你的情况,应该说缴存的基数不会低。
现在按沈阳的政策,只要你已经连续缴存半年以上了,那么你可以满足个人上限25万,夫妻双方40万。但是也要看你的房值,一般新房能贷7成,只要7成这个数字在以上条件对应的金额之内就可以贷下来,取二者中的低值。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
第三章 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利率

第七条 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借款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最高限额分别按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的额度执行。

(二)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规定比例。

1、购买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

2、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贷款比例按成交价计算(不含房屋装修及房屋以外其他物品价款,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值计算)。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内的,贷款比例不得高于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5年以上的,贷款比例不得高于50%。

(三)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前款(三)项中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计算在不超过(一)、(二)项规定限额和比例时,有配偶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配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计算在内。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申请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后,需要申请商业银行用信贷资金配发的“组合贷款”的,两项贷款总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规定比例。

第九条 贷款年限的规定。

购买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

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含10年)以下的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