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前的公司欠薪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26:29
我以前工作的公司欠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还.欠了有6个月左右了.
他总是说公司的款子收不上,让我再等点时间,可是已经过去几个月了.
我现在只有以前入职的劳动合同跟入职培训费收据.
这些能不能投诉那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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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毕业就进那家公司,开始的时候是跑业务,所以劳动合同是业务员的合同.只做了二个月左右,就调到网络部制作网页.所以,现在我只有业务员劳动合同.不知道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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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哪位好人帮帮我,告诉我应该找哪个地方去投诉,需要准备什么证据.谢谢了.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详谈

到劳动保障局,拿好身份证,就业合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去劳动局告发单位

广东胡律师:

收集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单位拖欠你工资的证据,去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到劳动局了解下情况,不能通过他们调节的就仲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