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是否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9:57:11
小弟去年因腹痛赴厦门思明区医院就诊,结果被诊断为化脓性阑尾炎并伴有局部腹膜炎,住院当晚即做了阑尾切除。不幸的是,出院大概一星期后腹痛复发且有加剧之势,再次赴思明区医院就诊,诊断为粘连性肠梗阻。其后近一年虽经多次中西医治疗,却均无效。在多次肠梗阻发作之后发展为肠瘘,无法正常进食睡觉,连走路都困难,日常生活受到重大影响,痛苦不堪,一度到了生不如死的境地。所幸年初在厦门中山医院行右半结肠切除,目前恢复情况良好,身体基本康复。当时术前作肠镜检查才知道最初病灶并非在阑尾,思明区医院的诊断错误,真正病因是溃疡性结肠炎和结肠息肉。不知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可否向医院索赔?现在的问题是,如确属医疗事故而需法律诉讼的话,最怕费时费力又得不到好结果,可放弃的话又不甘心。请熟谙内情的朋友赐教,帮忙权衡利弊,多谢!
当时阑尾术前医生并没有说不能确诊,还以非常肯定的口气说是典型的阑尾炎,我才决定做的手术,现在真是后悔!

急性阑尾炎是手术前不能完全确诊,相信在术前谈话中,医生也跟你谈到这个事,术中若发现周围有其他病灶会通知家属,并做相应的处理,因阑尾手术不进入肠道,基本不能发现结肠息肉,单凭思明区医院的诊断,其医疗活动不应属于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