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的问题,知道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1:35:35
举例:婚前女方没有任何财产,而婚前男方有一处工厂所有权写的男方名,有一处男方付首付贷款买的房子写的是男方名,还有一辆车写的也是男方名。婚后双方感情不合要离婚,那么如果在双方没有进行婚前公证的情况之下女方能分得什么?如果在公证的情况下女方又能分得什么?在婚后工厂的赢利女方能平分一半吗?还有双方共同还的贷款女方是否能分得一半?还是只要进行财产公证就什么都分不到呢?
只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不是离婚的时候女方什么都分不到?包括结婚之后赚到的钱和两个人一起偿还的贷款一分都拿不到?

1.女方能分到她共同还贷的那一部分及其利息。
2.那要看双方是怎么约定的。
3.一般而言,可以。
4.见1
5.见2
补充:见2

只要进行财产公证,女方分不到
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女方分不到,然后婚姻存续期间的,女方有份。

女方分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