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费,拖车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8:38:06
前天晚上我车子在掉头时被一辆载人电动车撞到车头,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对方骑车的那个人手上擦破点皮。当时打了110交警过来处理,把他的电动车拖走了(我的车让我们自己开交警队去)。第二天早上去交警队处理,交警说对方后座所载的人不要求赔偿,所以不能按违规载人处理,而我的车在实线掉头属于违规。故判我全责,当时我想有保险公司赔偿,所以同意这样判定。随后交警给了我张对方的拖车单,费用30。意思是让我把对方车的拖车费付掉。我没同意。
请问在这个事故中。1.交警因为对方后座载人不要求赔偿的原因,判我全责对吗?
2.现场交警为什么拖对方的电动车?是因为对方载人还是因为事故?
3.如果我全责,拖车停车费谁负?
4.如果各有责任,以上费用谁负?
5.对方去医院检查,花了200多,此笔费用如果是双方各有责任的话这笔费用怎么分担?
6.如果双方各有责任的话,我的车子对方是不是也要拿出赔偿费用?
谢谢各位!

5.对方去医院检查,花了200多,此笔费用如果是双方各有责任的话这笔费用怎么分担?
还是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报。不分你全责、主责。

6.如果双方各有责任的话,我的车子对方是不是也要拿出赔偿费用?
你全责保险公司全报(前提买了车损险、不计免赔险),你主责保险公司报70%,对方赔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