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交通法规处罚条例的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05:01
一个人骑摩托车,喝了很多酒(醉了)把我撞了,他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没带头盔,而且是在后面最尾撞了我,我是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骑,这一点我有责任,交通上判我是负要责任,法院判我承担百分之30的赔偿,我感觉我承担的太多了!问一下 我应该承担多少!百分之30多吗?
交通法规上说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现在让我赔偿百分之30也就是说 他们只承担百分之70的责任 我也太多了吧!我可以上诉吧?成功的几率高吗?谢谢说下

肇事方与事故方的问题应该分开来分析

首先是你, 你骑的是电动车,并非属于机动车,所以出现交通事故无论谁的责任你都必是违反了机动车上道的相关条例,所以你一定是要承担部分责任。对于你而言,你所承担的仅是你所违规的责任。

肇事方,他醉驾、不带头盔、无证驾驶,毫无疑问,责任全在他,由他来负主要责任。

如果他醉驾撞上机动车,那毫无疑问责任是他 100%毫无疑问的, 这里的问题就是,你也同样违反交通规则,上了机动车道,自然你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 3/7划分一点错误没有,

对于赔偿问题,要视情况而定,解决方法也好多,这里没法详细说明,

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主次责任是37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