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误拘留/逮捕22天能获得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02:36
两年前啥事都没犯,无缘无故被公安局抓了22天,想问下能不能获得赔偿?我不知道如何界定拘留和逮捕,反正就是被抓了。如果可以,应该向哪个机关索赔?如何索赔?过了两年了,索赔会很难吗?
没犯法,无缘无故怀疑我,就把我给抓了。

不管是非法拘留和非法逮捕,只要没有犯事而被错误抓的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但你说已过了两年了,已过了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所以说如果没有不可抗力等原因,你应该不能再主张国家赔偿了。

两年了,还折腾啊?

如果你现在又充分证据和证人证明你两年前确实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留或逮捕,你现在还是可以向当时拘留或逮捕你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申诉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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