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 请律师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01:35
我现在和我爸妈住的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
我爷爷已经去世六年了,但是房子的名字一直是我爷爷的,
现在房屋想给过户,想把房子过户在我的名上,
我爷爷有4个子女,我是他的孙子,
我想问,如果我爷爷的4个子女和我奶奶,
都同意把房子过户在我的名字上,是否可以直接过户到我的名上,,
因为我妈妈去公证处了解情况,因为我爷爷没立遗嘱,
是不能直接改成孙子的名字,只能改我爸的名字,但我爸想直接过户给我。
希望明白的律师 可以给我明确的讲解一下,都同意是否能直接过户在我名下, 谢谢了

仅供参考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
第一顺序人仍在的应该由第一顺序人继承
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了,在可以引起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的问题
你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所以你不能直接继承而必须先由你父亲继承,然后再办过户手续

一、你爷爷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你爷爷的遗产。
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父亲及其兄弟姐妹和你奶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需要除你父亲以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并进行公证,依此,房产可过户到你父亲名下,然后再由你父亲过后到你名下。

可以。但要爷爷的4个子女和奶奶签字同意相关遗产继承。

法定继承人都同意的,相当于赠与可以过户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