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集体户口怎么办理夫妻投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4:58:59
我的父母的户口是落在他们单位的集体户口,住的是单位的房子,但是没有房产证,有单独的户口本,他们单位在南京浦口区,我刚刚结婚,户口还在他们的名下,我妻子户口在外省,现在想把妻子的户口迁入我们家可以么?具体要什么手续?请知道的说下,谢谢
我在派出所已经和窗口民警说了单位可以开证明同意迁入,但是该办事员一直在边打手机边和我说话,在我说了单位可以开证明后她还是只说“房产证!房产证!”我怕她没明白我的意思,在此再追问一下:像我我这样的情况,政府有无明文规定啊?麻烦大家解答下,我可以再加分的,万分感谢

按道理说,应该是不可以。但,如果你父母的单位认可,则可以迁入。
如果可以迁入,手续如下:
1、你父母单位所在的派出所开出准予迁入的证明(之前可能要向单位申请等);
2、凭该证明到你妻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拿到迁移证;
3、拿迁移证到你父母单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有可能是需要你单位出具房产证。
户口这个事情,只要有地方接收,就可以迁出。你最好到那个派出所问清楚一下,免得多跑路,每个地方可能会有一点差异的。

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