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是婚姻过错方,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38:40
我今年33岁了,两个女儿.大的13岁,小的3岁.之前夫妻两人一直在一起赚钱的,但是钱都是由丈夫管理.一直以来我们感情不是很好,丈夫经常在外面乱来,而且带情人在外公开同居,情人不止一个.....甚至还把情人带回家去住过一段时间.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离婚,我想占优势的话,那么需要怎么做?没有什么证据,只有以前他打我的保证书,还有现在发的一些威胁我的短信,小孩看到过他和女人有那种关系是不是可以做证,我亲戚看到过他和女人有那种关系是不是可以做证了 .家里的房子车子都没有我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那个是不是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的话如果两小孩愿意跟我的话是不是应该给我的 ?这样的话,财产是不是能多分点?现在丈夫说要回来偷偷把房子卖了,卖得了吗?如果把钱存别人的户头上,是不是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注:之前有人借了我10万块,现在人家还来了,如果我把钱存在娘家人的户头上,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行得通不?>
现在,我要怎么做才是对我最有利的.我想的是,最好孩子都给我,房子能不能判给女方呢?

汗 这个是实例还是你老法律的例子
男方过错 在离婚民事诉讼中可以判他的错,在分家产中对你有利。
不过一日夫妻百日恩 对孩子来说没有完整家庭是见很可悲的事
能维持还是尽量维持
如果实在过不下去就尽早离,到孩子大了就不太好分了

您好!您所经历的生活真是让人痛心呀
您说人证都是有效证人,他威胁您的短信也是有效证物,有了这些证人证物再加了你向法院申诉你的辩护人会进一步取证,如事情真是你所说的那样他是过错方,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您说的房子、车子是不是婚后再有的这些,如果是则属共同财产,反之则不是。
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把两个小孩判给您,另一方肯定很负责小孩的部分生活费教育费等。您老公就算是偷偷把房子卖了,经法院查实后一样会当共同财产处理,也包括您收到的10元,只要是在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倒债权债务都是共同债权债务(除一方背着另一方所负的债,并且用于不正当之路)
您最好先找一个律师,因为很多东西还需查明细节。祝你好运

这事直接问妇联 那帮老娘们的权力有时比法院要强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