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35:29
A打B的头部,致B左耳流血,被人拉开后继续撕巴在一起,这时C(A子)赶到,看到这一情形,用木棍打B的头部和身上,后经鉴定B的头部伤构成重伤,身上的伤构成轻伤。问AC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如果C打人时A并没有参与,并且阻止C打B,怎么认定?即使象先前所说的,C有共同伤害的故意,但A有这样的故意吗? 如果二人没有共同伤害的故意,那么B的重伤和轻伤应该由谁负责?

构成共同犯罪,因为A和C都击打了B的头部,且B头部构成重伤害,这一伤害结果是由于A和C得打击所导致。C虽然是后赶到,但帮A打人的目的明确,所以构成共同犯罪

补充回答:因为A和B得争执,A已经对B造成伤害,在C到来时,A对B造成伤害的结果已经出现,那么即使A阻止C对B的伤害,其对B的伤害结果已经造成,所以,应当认定A与C共同犯罪

A的行为和法律中的一个案例十分相像,即:A欲杀B,在实施行为后,将B送往医院,但B经抢救无效死亡,A的行为仍认定为犯罪及隧,而非犯罪中止

我认为不一定存在共同犯罪。认定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不能仅从客观表象来臆断,更不能凭A与C的特殊关系来做推测性判断。最主要还得看C参与打的原因以及该二人在其后的主、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可以试想一下,A与C不是父子,而A与C都与B有仇。当C找B寻仇时,正好看到A与B打作一团,C便扑上去打B。那么在此时,A与C是共同犯罪吗?回答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