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村的称谓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30:36
我们县里刚刚成立了一个街道办事处,由于情况特殊,我们街道办不但所辖8个居民社区,而且还有35个村。但就在刚成立不久,我就发现问题了。
例如,我们的街道办事处叫做[古城街道办事处],所辖一个村叫做[西关村],然后办事处就发了公章给西关村,上面是这样写的“某县古城街道办事处西关村 村民委员会”,所辖的一个居民社区叫做[阁南]居民社区,办事处新发的章写“某县古城街道办事处阁南居民委员会”。依本人之见,公章上应该是“某县古城街道西关村 村民委员会”,另一个应是“某县古城街道阁南社区居民委员会”才对。但机关干部都说不对,应该是他们那个叫法,我就举例说,西关村以前所属某镇,但是也没叫做“某某镇人民政府西关村” !办事处只是一个政府的派出机构,但是所有机关干部都理解成“办事处”的意思就是这8个居民社区和35个村的统称,就是以前的“镇”。以后不论是下红头文还是通知,只要是提到古城所辖区域,全部以“办事处”称谓。更有甚者红头文竟然写上了“中央古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是政府机构,党委就是党委,怎么能混为一谈呢?!令人欣慰的是,机关门口党委的标牌还没有写错,写的是“中国共产党某县古城街道委员会”。
再有就是居委,我就不明白,一说起居民社区,大家就说是居委,比如上面的阁南社区,大家就叫做“阁南居委”,就连前两天县人民政府通告都写成了“阁南居委”!一个老教师看了通告就说,怎么古城改造还要把他们居委会的办公室也改造了?我跟她解释是政府通告写错了,意思是阁南社区,老教师就问我“写政府通告的人就这文化水平?!”弄得我是哑口无言……
问题就来了,有没有民政部门的专业人员,跟我解释一下,到底是我说的对呢,还是他们说的对?我感觉稍称谓,口头上也可以那么叫,但像发政府通告、红头文之类的,那就太不应该了,这不让人笑掉大牙么……
今天在滦河开工典礼上,县委副书记还念了一个“古城办事处党委”,且不说是不是“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也应该念全了啊!一说就古城办事处古城办事处的,好像是哪个厂家在县里设的卖点儿似的!什么素质啊!

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党工委,是两个领导班子,应该是街道党工委在前,街道办事下在后,这样念。

红头文件:
给个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的你看:素办字[2008]52号《素社街道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关于居委的应该写成社区,居委会就是居民委员会的简称,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能代表整个管辖地方。

路过,我是看笑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