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公司名义商业贷款不归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5:09:45
1、我公司之前从未有过银行贷款行为

2、朋友用我公司名义向银行申请了商业贷款,并找担保公司进行了担保。

3、同时也找了担保人并用担保人的房产做了抵押担保(抵押的房产价值似乎达不到贷款金额);

4、由于担保公司与朋友很熟悉,也了解整个贷款行为是我朋友个人在全盘运作,与我无关,但毕竟是用我公司名义进行贷款,跟银行间的借款协议也是我签字。为此让担保公司出具了一个“法律声明”大致内容如下:
XX(我公司)公司2009年度向银行所申请的贷款行为均由XX(朋友姓名)发起、运作,并使用。由此所产生的贷款纠纷、还款义务等一系列法律事务均由XX(朋友姓名)所承担。与XX(我公司)公司无关。
XXX担保公司公章+朋友的签字

请问,
1、倘若朋友不还款。我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已经贷款成功后我应该还要那些措施就能规避责任和风险。
2、朋友不还款,银行起诉后,是不是直接由担保公司和担保人来履行还款义务,然后担保公司和担保人再起诉我?
烦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不专业的热心人士作答。
如果朋友不还款,对我公司其他股东有什么实质性上的影响?

1、倘若朋友不还款:
(1)银行会向你公司追债,你公司有可能被起诉偿还全部贷款和利息。
(2)让贷款人给你公司提供提供反担保,份额大致相当或高于所贷款项及相应利息,可以是不动产抵押或应收账款质押,抵押和质押应登记。

2、你朋友不还款:不是“直接由担保公司担保人来履行还款义务,然后担保公司和担保人再起诉你”。而是:
(1)银行会直接起诉你公司、而不会去起诉你朋友,因为你是贷款人;
(2)如果担保公司、保证人的担保是连带保证(一般情况下银行的担保应是连带保证):银行会将担保公司一同起诉;如果是一般保证,只有在起诉你公司、且判决后你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时,才会起诉担保公司。
(3)担保公司有抵押的,可以先实现抵押权。

3、你们之间的协议:只要你和你朋友之间有法律资效力,对银行来说没有任何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朋友不还钱,银行会直接起诉你、同时起诉连带保证人,有抵押的可以实现抵押权;
这协议的作用只是:证明了这笔贷款是你借给你朋友使用了、而不是你自己使用,你在清偿银行贷款后,可以 协议向你朋友追偿你清偿的全部款项,但如果你朋友到时没有财产来还你,你向朋友追偿什么?

1:首先他用你公司贷款证明他在你公司有股份。
2:担保公司只是一个担保手段,不具有对你采取法律措施的效力,而且与担保公司签的那个法律生声明只是当银行与借款人有法律纠纷时所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人,签字的不是你不会有事。
3:不知道你签借款合同时候是不是你签的字。还是银行追加了你的连带责任。
如果银行提起诉讼首先是通过担保公司的保证金帐户中扣除合同中保证金。所抵押的房产会归银行所有,但是房产的家人会得到一笔钱,也就是安家费。前提是如果房子银行要拍卖。其次就是找到保证人,追究他的责任欠银行多少钱就会找他要。
4:你是公司法人一定会有一部分责任。那就要看你在担保公司做的是什么反担保手续了。
5:建议你把银行签的合同大概说下,因为那里有相关法律的要素,最后法律责任是谁里面谁签的字都很重要。
6:你能不能说下你在担保公司是做的一个什么手续?

我看了下一楼二楼的朋友回答,当银行出现风险,首先是从担保公司所开立的保证金帐户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