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的猫腻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11:57
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
曾经一个储蓄工作者的朋友向我卖过手机卡
问起为何卖这种东西 理由为工资被单位扣了400元 取而代之的是发给员工8张含50元话费的手机卡
后期又有一次 这个朋友又跟我发起牢骚 说单位又扣工资了 这回给员工发放的是1000元的保险任务 (每月扣200 扣到1000为止)
今年中秋的时候 我又听说这个朋友单位又拿某品牌的月饼顶工资
我听说好多单位都有这种现象 我也曾提示过他 要他不要在工资单上签字
而一个很普遍的问题 你不签字别人都签 你这工作还想不像干了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维权?
我还想知道 一旦证据确凿 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1、以实物抵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发放。

2、只要有合同约定,单位必须要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单位不得克扣工资。

3、所以只要你能证明未领到足额的货币工资,就可以告单位的。

4、至于工作的问题,一般与公司对簿公堂的话,再想继续再单位干下去是比较难的,单位可能会找你各种麻烦。这要看你朋友自己的取舍。如果你觉得在这样的单位长远干下去不是个办法,干脆就抱着大不了不在这干了的态度,则你就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去告单位。

5、维权法方法:1)可首先向设在劳动局里的劳动监察大对投诉,要求公司补发工资;2)、如果劳动监察大队解决不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既要争取补发工资,又还想在单位待下去的话,严格从法律上来说,也还是能做到的,只要你还在合同期内,并且无严重违纪等行为,公司就不能随便解聘你,即使你起诉了公司。如果公司无理由解聘你,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回去工作,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单位属于违法解除)。

工资应该以货币形式发放,任何以物代发、甚至摊派任务的做法均违法,职工有权拒绝。
对这种违法形式,实践中员工比较头疼,因为签字的工资单可以证明工厂的确把钱发了,导致员工索告无门。比如比较多见的阴阳工资单,虽涉嫌违法,然由于员工不掌握证据,到时候也是对员工极为不利。
建议:平时要做好取证意识,比如录音证据,比如照相证据,还有员工的人证、工资单与银行实际进账记录的差异等等,一旦时机成熟,有了证据,即可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理由要求支付多扣的工资,甚至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工资一般要求以现金方式支付。但是,如果单位以货物、物品抵扣工资,工人又同意的话,是可以的。你的这个朋友如果在领取工资的单据上签字,就视为了同意。所以你朋友要想所谓维权的话,是比较困难的。

但是,如果单位乱摊派认为,如必须推销保险等等,那么你的朋友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