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廉租房如何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0:16:36
在九江租了五年的房子可以申请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七部委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两房”保障工作,现就做好2009年度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和廉租住房申请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申请人携带个人户口本、身份证件到所属社区领取报名表格。
  二、报名地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实际居住地社区,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实物购房、购房货币补贴)申购条件:1、中心城区城镇户籍满2年(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2、家庭人均年收入10118元以下(有工作的需提供单位人均年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社区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后提供收入证明);3、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有住房的需提供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无住房家庭社区入户调查后提供无住房证明);4、已婚或离异带有子女(需提供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5、三代同堂、子女已婚或离异带有子女,分户前符合申购条件的,允许分户申购;没有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同一户口簿上,分户后符合条件的,允许分户申购。优先供应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户主年龄50周岁以上、残疾人、烈军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购经济适用住房:1、已参加集资建房的;2、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含安居工程);3、已参加房改购房的(含在外地已参加房改购房);4、单位奖励赠送住房的;5、单身人员。经济适用住房暂不向公务员出售(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有一人为本市区非农业常住户籍2年以上(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②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890元以下,且经民政部门审定(有工作的需提供单位人均年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社区组织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后提供收入证明);③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含10平方米)(有住房的需提供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无住房家庭由社区入户调查后提供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