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来下。。。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13:20
是这样的。。我在一家服装店做了几天。。老板说了试用3天,而且是早上9点到晚上9点,如果录用的话,这3天算工资,如果不录用的话这3天就是白做的,我在那里做了3天后,老板说,因为我对服装这块没经验没基础,,所以打算再试用我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后,觉得我还可以的话,就聘用我,但一个月是实习期(也即是底薪800元/月没工资),第二个月正式录用底薪900元加提成,约定工资月薪是800元/月 现在是这样的我是这个月22号早上开始去上班 到28号下班后。。老板告诉我,她现在是急用人的时候,不是慈善机构,什么云云之类的。。。意思就是说。从明天开始我不需要来上班了。。即使你要来上班也是无偿的,这几天的工资还是会给我,说是下个月15号。
这几天上班前5天都是朝9晚9,我想问下,,老板这样做对吗?这样算是被辞退的吗?我能怎么办呢?
他现在那里的工作时间是这样的 早班是早9到晚上18.30 晚班是中午12点到晚9.00上班迟到5分钟扣5块,10分钟扣10块,30分钟扣50块,正式录用是2天休,试用期和实习期没的休,但分早晚班轮流倒,这样,,如果我个人去找老板要求赔偿。老板肯定是不会的,那我该怎么办呢?

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应支付你加班费,因为你们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我个人认为他把工资付给你就算了,你跑来跑去搞这事也不是一两天,到时可能会花更多。你或许现在是想的去找劳动局是不是啊?我讲个故事给你听,我家有条狗,叫旺财,这旺财很凶,见人就咬,但它就是不咬我,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是我养的嘛,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