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懂法律的朋友进来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46:12
小弟有个朋友前不久问我借车未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我的摩托车给卖了~
后来我找到他了他要陪钱~他说9月前赔我~并且他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作为证明压再我这还有一张欠条内容如下 :
欠条
由于本人位经***同意将他的摩托车卖掉,所以决定赔偿人民币**元,定于2007年*月还清.特拿户口本复印放于***这,但这期间不得给他人看。
***
07年**月**日
问题是他现在人找不到了~手机一直关机~根本找不到他人
还有一个问题是他未满18周岁 能告他吗~我有办法找到他的监护人 但是不知道有没有用~
所以想请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下好吗~谢谢~~
他父母不知道这事~有用吗~

他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你有证据证明他确实侵犯了你的利益,可以想他的监护提出要去赔偿你的损失,虽然是未满18岁, 但是他的行为侵犯到了你的利益(上述借据是他签名并却是自愿的行为),可以提起起诉.

直接起诉对方家长要求还钱。

借据有效,可以找他父母还钱
如果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