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工资卡,如何作为仲裁举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14:44
我于2009年8月7日入职。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书面正式合同,自入职至今仍未缴纳社保。2009年10月,老板未与我直接面谈,而是通过项目负责人之口转达解聘意向。
请问此类方式能否作为解聘依据?
公司未办理任何工作卡,也无考勤记录,工资采用转账入卡。问题如上,我需要如何举证?
1楼的意思,是不是去银行打印清单
2楼的谢谢回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工本费几十块而已
3楼谢谢。对方若一直拖,不开解聘书,可有其它办法?
4楼谢谢。我是担心只凭工资卡清单,会有证据不足的可能。

保留记录

银行卡就是证据 在有2个月没多少钱 还不够你跑的费用 你先拿卡去就行 调解不用 开庭用 有这个就管用

去银行打印清单
寻找机会录音
口头的不能成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