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入伍后参加过很多战役现已去世对其家属或子女有什么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42:44
我爷爷是45年入伍,48年入党,54年转业,当时安排在上海,但是我爷爷坚持回山东老家,回家后一直在农村,没有工作,而且身体有伤残,不能劳动,奶奶一人拉扯大六个女儿。爷爷在94年去世,去世后我们在他的遗物中才知道他当时在部队做班长,而且立过二等功,现在奶奶身体很差,而且六个女儿都已经成家,也都是在农村,家庭都不是很富裕,爸爸是我家的上门女婿,农闲时就在外做点农工挣点钱,为了给奶奶治病已经把十多年的积蓄都花上了,想问一下政府对我奶奶现在的情况有没有什么补助之类的?
我打电话给我们当地的民政局问,还没等我问题说完,就很不耐烦的说没有没有,就把电话挂了,想问一下懂得的人给指点一二,谢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目前的情况而言对家属这块不会享受补贴。因为各地政策和执行标准差别很大,具体情况还是把相关证明准备好到所在地民政部门好好问一下。

真的没有。人活着都没人管,更别说人都不在。

没有任何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