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有权逮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3:3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因此,批准逮捕的实施机关只有检察院。

逮捕证必须是检察院发出的!你说它有权没有权?!

..........只有检察院才有权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都无权直接逮捕,只能拘留和暂扣..........

http://baike.baidu.com/view/2448334.htm
这些情况由检察院直接立案受理

逮捕有批准逮捕和执行逮捕的区别
批准逮捕的权力归检察院所有,执行逮捕的权力归公安局或者法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