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出租合同期未到加租金是否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55:31
我2009年9月转接一间店面,付给上一个租客转让费6500,他有跟房主签合同每月房租1000元,有效期到2010年7月,合同也给了我,但是2009年11月房主要求房租每月加到1300,请问这算违约吗?我该怎么办?

这个具体要看你合同上是怎么写的了。如过写的是三年房租不变那他就违约。如过是写房租随行就市(等之类),那就不违约。

我认为要是前一个租的人出面谈,房主才算违约,因为合同是他跟房主签的,正规的来说,前一个人应与房主中止合同,由你与房主签新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