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住院病历,是否有权复印一份自己保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24:47
我家人被人打伤,现在要出院,我们问医院要把病历复印一份,保留。大夫说不行,不能给我们复印,只有派出所才可以拿走病历。我问一下,我们是否有权要这病历的复印件?如果有权,而他不给那该怎么办?

所以检查结果是可以复印的,入院记录也是可以复印的,但是病程记录不可以复印。不过出院的时候医生会给你们写出院小结的,这个是交给病人的,上面有简单的入院情况、治疗经过和出院情况。如果你们因为受伤,想要法律索赔的话,可以让医生出具诊断证明书,盖有医院的公章是有法律效应的。
另外看到楼上两位的回复,补充作答一下,病历是不可能拿走的,国家赋予医院保存病历的权利,只有公安部门才可以合法调阅、封查,否则属违法行为。
(声明一下本人是医生,上述回答属原创)

当然可以啊 自己的资料保存是法律允许的 你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咨询一下 应该是有个专门的部分负责这种情况

你的住院病历是你的个人资料,别说复印,拿走也是你的权利。医院是没权扣留你的病历的。
医院只是有权保护你的个人隐私。

病历不可以由患者本人保管的,医院会为你保管,你不可以拿走原件但是可以复印走,并且要有相应的公章,是同样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