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全履行承诺,这样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32:38
我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公司,别人投资了一些钱,共同去做工程,不巧工程到中途就退出了,就没完全履行承诺,还了一些本钱,结果就被告为涉嫌合同诈骗,他真的犯罪吗?
现在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拘留了他,公安局违法吗?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公安局应该是不会抓错人,这个最好还是找个律师去会见,毕竟你是第三者不会了解事情。

这个只能算未履行完合同,并不属于合同诈骗。

不属于
我国《刑法》第224条具体列举了本罪的5种行为模式,即:(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的财产后逃逸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其他方法”是指前面4种方法以外的,所有利用合同为手段进行诈骗的行为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不属于!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有合同问题,公安要是有拘留证,那么就不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