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属于挪用资金还是职务侵占,如何量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18:40
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由于职务便利,收取了大概3,4万多的费用未交给公司,后来公司查账时,我交了1万多回公司,现在还有2,3万未交,公司已经将我停职,并去派出所报案了。我这样的情况属于挪用资金还是职务侵占,如何量刑,如果退赔钱的话会怎么样?如果公司执意不要退赔,而非要定罪的话又会怎么定罪。

你先前挪用属于挪用资金,后来让你归还你没还就属于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未遂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还有一个自首情节,可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广东胡律师:

属于职务侵占罪,刑罚在3年左右,现在已经报案了,赶紧找个律师作刑事辩护吧,争取能够不被判实刑。

构成职务侵占罪,不属于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