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取保候审了还被带走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57:12
我哥已经取保候审了多3个月了有把人带走了我想问问是到了某种阶段就会这样么他在这期间一直没惹事

因你表述不具体,我基于你所述情形仅作如下答复:
一\被取保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
二\办案单位想结案,将被取保人带至法院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办案单位掌握了其未交待的违法事实.

取保候审被变更原因很多,不一定不惹事就不被取消取保候审。

主要有以下元原因:1.没有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县,传讯未到案)。2.侦查机关发现案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查出是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严重暴力犯罪)3.侦查后认为需要逮捕,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

1.取保候审应该遵守的条件: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2.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4)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要看检察机关是否找到了证据

可能会判刑,取决于公诉机关掌握的犯罪证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