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和试用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43:20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 参加学校招聘会后被一家公司录取 由于明年七月份才能拿到毕业证 现在公司说先要三个月的实习期每个月给三百来块钱 实习期后再是试用期几个月 然后才能转正 弄得我好郁闷 学校跟公司隔着远 每天要早起晚归的 公司这样做符合劳动法么 迷茫中。。。

实习是在校大学生,由于未毕业,所以不能跟公司签定合同,而且学生只有很短的时间去公司实践,所以称之为实习。实习一般是没有工资的。相当于见习,学东西。官方的实习是最后一学期的毕业实习。

而试用是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务而产生的相应的义务。试用是相对于转正而言的。试用1-3个月后转正,就是正式员工,这个时候公司应试与员工签合同。当然现在很多私人公司是不与员工签合同的。比如我们公司就没签,试用一个月后直接转正。正式工与试用工的差别仅在于工资差别。试用也是很正式的上班。但实习生的话,做些见习工作,人家不会把实习生当员工看待的。

明天七月才毕业 ,不能签合同,只能签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在学校处领取。

照理说,如果公司录取你,你也就是公司的员工,那么只应该有试用期,试用期后转正,而不应该有实习期。。。公司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想降低成本,头三个月“实习期”三百元一个月,还要把你当成正式员工使换,二是因为你还是学生,人家觉得你能力不足,给你试用期工资,公司会觉得亏大了。

所以,公司这样做也不是违法的。如果你愿意,那些可以去试一下。毕竟很多公司实习都是不给任何工资和补贴的。毕业实习相当于是给别人白打工。所以你实习期有三百元,已经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