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应该由谁提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5:40:41
我丈夫去世后,我发现以我丈夫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代理人为投保人和收益人,投保了一份祥和保险,此保险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合同,保险公司向我询问时,我才发现有此保险,但是我也发现,此合同的被保险人的签字不是我丈夫的亲笔签名,但是我又没有书面的证据(笔迹鉴定),我现在已经起诉到了法院,但是保险公司只提交了合同的复印件。但是复印件上被保险人的签字也不是我丈夫的亲笔签名。我想问一下:1)保险合同的档案应该由谁提供。2)保险公司提供的复印件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做笔迹鉴定。3)如果做了笔迹鉴定,这个结论是否可以当做证据使用,复印件的法律效力高吗?4)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提供合同原件也不同意做笔迹鉴定,是否可以理解为:对方持有证据,拒不提供,证据不利于他呢?希望弄得的朋友给予指点,非常感谢,希望尽量的多给些建议。十分感谢,谢谢 谢谢 谢谢

问题不是说的很详尽,不好确定。试着回答下,看是否能帮到你。
首先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为投保人和受益人?这个代理人和你丈夫是什么关系?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只有近亲属或者有抚赡养关系的人才能做被保险人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另外一种就是雇佣关系的。除此之外,任何人都不行了。否则话,这个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就算你老公是保险公司的员工,也只能保险公司作为投保人,但受益人一定是自己的近亲属。除非这个代理人和你老公是近亲属关系了。那么这个还能说得通。在保险合同的投保单上有一个内容的,你可以查看下。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
保险合同作为证据的话,应当要提供原件,可由原被告双方提供,复印件只能作为一种参考。法院应当会要求保险公司拿出原件的,这点你应该不用担心。诉讼法里有规定一条: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你对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有疑问,可以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
如果法院对复印件采纳作为证据使用了,那么鉴定的结果就会被当做证据了。复印件一般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一个参考依据。
如果保险公司提供了复印件而后拒绝提供合同原件的话,可以视为复印件等同无效证据了,那样的话双方都没直接证据,法院恐怕不好判了,结果肯定对你不利。如果是这样的话,建议你报案,案由就是保险公司诈骗保费,而后由公安机关介入,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提取档案资料了。如果确实存在这份合同,而合同内容真如你所诉那样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就是违法操作了。不过基本上保险公司不会出现这样的错误的。
这样的情况发生一般来说只有一个情况:就是代理人和你老公是近亲属,或者曾经是近亲属。那么这份合同是成立的,但如果说在投保单上被保险人一栏中的签字是他人代签的话,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无效的。但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追究责任了。把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同列为被告。

你的情况说的我有些晕,你爱人是保险工作人员???描述太没头绪,没办法回答,如果根据你所说,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公司,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希望你具体清晰的描述。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除了你家公家婆和你或你们的子女可以做你老公的投保人,受益人外,其它人都不可以,所以无论有没有你老公的签名,这份合同都是无效的。只是你打这场官司不值,因为 就算你打赢了,保险公司也不会把钱赔给你的,你出钱出力打官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