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承认了鉴定结论,过后后悔还能申请重新鉴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2:42:43
开庭时自己去的,认可了鉴定结论,是车辆价值贬损鉴定,双方选定的鉴定机构,回单位领导认为高了,想重新鉴定,还能申请吗,我已经在法庭上认可了
鉴定结论是当庭送达的

我又办错事了,太抓狂了,这案子都错两次了,刚来这单位,混不下去了啊

你好,你作为单位的代理人,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代表单位说的,你的认可视同为单位的认可。法庭审理是很严肃的事情,岂能出尔反尔。这样的鉴定应该是法院指定的机构做出的,鉴定程序上应该没有问题。因此,即使你单位领导认为高了,也是没有办法重新鉴定的。建议:找出对方的过错,以减轻你单位的赔偿数额。

如果你自己是当事人,肯定的告诉你 认可的鉴定结论是决不可能再否定的(法律规定有一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同意时你可以否定认可,这种情况可以无视,等同于对方的让步),但是如果你是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需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你对鉴定结论以及对方诉讼主张的认可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若你想否定认可 可以从这个方面来突破

这种情况下很难了,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况且你当庭认可,记在笔录了

可以申请,一般法院都会再要求重新鉴定。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