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状寄最高人民法院哪个部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7:45:11

涉诉群众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应前往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暨申诉立案大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

邮政编码:100164

乘车路线:

1、 地铁线路:5号线至宋家庄站下车,转524路公交车到双庙东站下车。

2、公交线路:71路公交车:前门站至双庙东站下车。

       927路公交车(专线):北京西站南广场至红寺村站下车。

【以下是拓展阅读】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须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27 00:29:00

 
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法院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事由提出。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8)递交再审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