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关于新劳动法 保证金的问题!!! 答好了我把全部的分给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5:51:00
我是一名私利学校的管理人 08年4月份于一名教师签下2年半的合同,并扣留700元的保证金. 可今年10月份合同时间未满擅自带其他老师罢工并向我索要保证金.该怎么做

不能为任何理由收取财物!

把这钱退给别人!

收保证金就有问题,牵了合同罢工,那他也有问题。你们都有问题,哈哈!找律师好了!你先把保证金还他再去追究责任好了!

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财物等,用人单位应予返还,否则相关部门可酌情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四条

退还保证金,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这是劳动法规里的硬性规定,你的问题在先,
找他们沟通下吧,退了保证金,真要闹到监察或者仲裁那首先也是要你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