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丈夫做了什么事,会分不到或者分到很少夫妻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02:17
如题,要详细回答。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46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共同债务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当丈夫自愿放弃产财时就不分。

重婚、家庭暴力等过错就应少分甚至不分。

只要有过错 就会是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