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人(侧重女性)的生活习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29:58
因作品创作需要,急求关于北宋人们日常生活的历史素材。囿于历史书和《东京梦华录》上的资料有限,特请各位民间史学高人不吝赐教,多多益善。晚生在此跪谢了!请诸位主要从以下方面提示进行辑录:
A 婚丧礼俗
婚 1 新娘的结婚礼服(是凤冠霞帔那套行头吗)
2 可以自由恋爱吗?(对于私奔的法律惩罚)
丧 3 火葬、土葬分别适合于什么人
4 是否有专门的火葬场所
B 衣 5 女性是否可着用于骑马的骑装(天足女,小脚女?)
C 行 6 仕宦人家出门乘什么样的车、轿
D 娱乐活动
7 女性是否可同男子一样自由出入家门,去瓦子、玩蹴鞠等
8 有类似于现在健身房的专门蹴鞠场所吗?女子能玩吗?
E 歌舞乐伎
9 歌妓与词人的关系(能结婚吗?)、生活状况
10 皇宫里的宫伎可否进入后宫,成为皇帝的妃子
F 皇宫宫殿 11 各殿名称及所住之人
G 货币 12 市面上的通用货币及其计量单位
H 宗教 13 国家主要推崇民众信何教(佛 or 道)
I 教育 14 贵族和官宦人家在家里办私学吗?学习内容是什么?
15 女子可以学吗,学些什么?
J 官僚 16 一些重要官职的名称

楼主,这个问题,用三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如果楼主非常想要知道的话,我推荐楼主去看两本书,一本是《汉民族风俗史》(五卷装),如果没有记错,描述北宋的是其中的第三卷,里面有关于北宋社会更个方面的详细资料,还有一本是《婚姻内外的古代女性》,中华书局版的,里面有关于楼主第一个问题的详尽描述。这两本书都是06—08年之间出版的,我也是去年买的,所以应该能借到或者买到。

缠足,又称裹脚、缠小脚,是中国汉族20世纪初以前的一种风俗。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汉族民众开始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缠足的起源缠足的起源一直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最早可以追溯至夏朝,也有人认为始于商朝、战国、秦、汉、晋、六朝、隋、唐、五代等林林总总有11种观点。但许多早期的记载或被引用的文字证据,大多很难确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或者描写足部的装饰,还真的有实行缠脚的动作。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缠足缠记载,缠足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苏东坡曾写《菩萨蛮》一词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缠足风俗的兴盛到明清时代,缠足逐渐普及于一般阶层妇女,汉族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但也有少数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妇女有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部分少数民族也受汉族风气影响而缠足。清朝建立后,朝廷多次下令不准民间缠足,尤其禁止满族人缠足,但是由于这一习俗的影响颇深,对于汉族的成效不大,满人则少有缠足的情形。缠足的方式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仆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缠足风俗的社会文化背景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1.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赞美女性脚美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9]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方绚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