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9年参加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5:28:33
在今年9月份本人提出请假(口头),领导不同意,后经领导同意,把工作移交他人。但现在领导提出终止本人的劳动保险,并退还单位已支付的劳动保险费三个月。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公司超过一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2008.2.1起到2008.12.31止期间的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并且视为从2009.1.1起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你在职期间终止社保属于违法。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12333电话。必要时可以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