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33:46
我父母已经70多岁,被一辆顺行的雪弗莱车从后边撞到,造成一人脑震荡、锁骨骨折,一人骨盆骨折,现在医院接受治疗。当时有好心人报警并将他们送到医院,现在事情已经过去20多天了,交警没有扣车也没有扣人,理由是找不到车和人,车主在陆续付了一万元后拒不付医疗费(其实车主就是驾驶人,但因为当时逃逸他现不承认,报警的人员又不愿意做证)。我的疑问:
1、为何交警不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的理由是,一旦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他们就不再插手管这件事了)?
2、他们说要在网上下达协查通告,查处这辆肇事车,但一直未下达;
3、对于车主拒不付钱,也不提供具体驾车人员,我们该怎么办?
3、我们是否有权申请交警拘留人,他这种行为是否可以终身禁驾?(车主一直找一个莫须有的人来顶替,但又不提供人员情况)
关键是交警现在明显偏袒肇事方,一直催促我父母出院。我父亲还好,就是头晕血压一直不降,可我母亲现在根本就不会动,如果出院该怎么办呢?所以我想起诉到法院,但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谢谢回答!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依据: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情况和责作来认定: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必要情况还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觉得车主不是逃逸,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不救助被害人的,就可以认定为逃逸,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责任。车主在陆续付了一万元后拒不付医疗费,那么车主已经有救助被害人的行为了呀。

以上是我个人学习法律以后的看法而已

看交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