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求助,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06:35
开学时,同学的通知书被别人抢去了。然后用通知书办理了电信免费试用手机的活动,领取了一部手机。可那手机是要还的,现在电信的人找来了,说要我同学负法律责任。
请问:这该他负法律责任吗?签字有名字,但不是我同学的笔记

你好朋友。这个问题不是你同学的过错,只要你同学能证明当时自己的通知书被别人抢走了,是别人在恶意使用,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再说你同学又没有亲笔签名,不会负法律责任的。不用担心。希望你们顺利解决。

不用。你否认就行啦
反正没有笔迹可谈。没有责任

要及时报案;要由电信部门负责,因为领手机不能只看通知书,还要对照身份证,所以是电信失职在先

按理说是不用的,有签字人负责任

不用,电信部门审核存在问题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