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22:39
我妈妈生前一直希望把遗产留给我,因为我是我妈妈的亲生女儿,我有个妹妹是抱养的,3岁就到我们家了,因为妈妈的病很突然,没有来得急写遗嘱,爸爸现在又生病了,如果他现在写遗嘱把所以财产留给我,去公证了的话,以后我妹妹还可以和我闹吗
如果需要公证遗嘱,是不是必须要到公证处公证啦,公证处一般收费是多少{总产值500000内},公证后是不是不能再更改啦

如果你妹妹与你父母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她和你的地位没有分别的。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你妈妈个人名下的部分,你、你妹妹、你爸爸、你妈妈的爸爸妈妈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利。你爸爸可以立遗嘱将他名下的全部财产,包括他有权从你妈妈处继承所得的遗产留给你,但如果你妹妹尚未成年的,必须给她保留必要的份额。为避免将来产生纠纷,你爸爸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处的收费各地不一,一般几百块可以了。按照法律规定,立遗嘱人有变更自己遗嘱的权利,将来是以他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如果你的妹妹属于合法的领养子女,其对你母亲死后的遗产(你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享有法定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作为婚生子女的你没有区别。
你父亲的遗嘱只能处分分割属于你父亲的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公证后不得撤销和变更,你妹妹不能就分割比此部分遗产向你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