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准备离婚,5万元还能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2:06:44
我表哥在农村,5年前结婚,没有结婚证,有婚姻事实,目前生育一女4岁,双方准备离婚,
请问结婚时交给女方家长准备买房子的5万元还能要回吗?

法律将予以支持
同居关系中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应按照赠与关系处理,返还的方式,你可直接向对方提出返还请求,如对方不同意返还你可向法院起诉,属于财产权属和子女抚养纠纷。
PS:如果通过诉讼途径你需要进行证据的搜集,例如 借条,证人,银行的凭证等等。

现在不承认事实的婚姻,只能当非法同居来分财产

我国现行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你必须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才能离婚
如果是以借贷形式给的可以要回,但是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对方已经有抗辩权了!

这是彩礼还是借贷啊。不管是什么都可以要回。
如果是借贷你看怎么规避一下时效问题。
双方没有结婚,彩礼当然可以要回。

能,要说不能告她.
如果有借条,或者对方主动承认,那么一定是可以要回的。

应该不能!都有事实婚姻了,再加上又没有借条!怎么要啊